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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名义”的滥用

2000-04-30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孙焕英

当今,“以人民的名义”成了一个很时髦的高频率词语,如:“人民城市人民建”。“人民道路人民建”,在此名义下,有多少收费是合理合法的?

最近,有一个贫穷的乡村,以“人民学校人民建”的名义,要每个穷孩子每个学期交几百元的“建校费”,而且要连交6个学期。

伪化的“以人民的名义”,是乱收费者为违纪违法行为披上的一层慈善的袈裟,罩上的一层神圣的光环——我们是在为“人民”呀!更值得注意的是,一些单位、一些部门、一些地方,上上下下,对此伪化的“以人民的名义”颇感兴趣,齐心协力用以实践:当官的吃肉——用乱收费搞面子工程、形象工程;跑腿的喝汤——多创点收,多提点成,多搞些福利。

伪化的“以人民的名义”,成了老百姓头上的紧箍咒。谁要是对他们这一套不买帐,谁就可能被认为不支持“人民”的事业,让你有理无处说,有气无处泄。

(《瞭望》2000年第17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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